語言治療

語言治療:針對患者因先天的或後天的傷害,造成語言、言語上有溝通障礙及吞嚥障礙的進行相關評估及治療。

溝通障礙的類型:

一、構音異常:即口齒不清,說話時出現語音替代、省略或歪曲等不正確的現象。如:阿公念成→/阿東/。

二、語言符號處理異常 :因先天或後天因素導致腦部受損,而使語言能力發展明顯落後同齡的人。如:兒童語言發展遲緩、失語症…。

三、語暢異常:說話結巴,不當中斷、拖長音或重複等情形,或說話速度太快,令人難以理解。

四、嗓音異常:說話音質、音調、音量,與相同年齡、文化背景的人有明顯差異的。

五、多重異常:出現上述兩者以上的異常者稱之。如:智障、自閉症、腦性麻痺者等…。

兒童語言發展障礙的現象

  • 嬰兒期太過安靜、或對大的聲音缺乏反應。
  • 幼兒迄至一歲仍未顯示任何溝通意圖。
  • 幼兒一歲說話時大多使用母音,很少用子音。
  • 語音能力變化有限, 比正常發展時序晚了一年以上。
  • 二歲時仍不會說話表達,無任何語彙。不理解名稱、動作、打招呼話語。
  • 三歲時說話仍含糊不清難以理解仍有許多子音省略的情形。
  • 三歲時回答問題仍答非所問。
  • 迄至三歲仍不會說、理解句子。
  • 說話聲音單調平直、音量太大或太小音質極差。
  • 說話有顯著的鼻音過重或缺乏。
  • 一連貫的說話上有混淆 顛倒及省略的現象。
  • 四歲以後說話仍有不正常的速度 停頓 語調的現象。
  • 四歲時句子的結構仍明顯的錯誤。
  • 五歲以後仍以簡單句表達意思。
  • 無論任何年齡 兒童皆因說話而侷促不安。
  • 四歲以後說話仍結巴 不流暢。
  • 五歲以後仍有省略、 歪曲、 替代的說話現象(節錄自李淑娥老師上課講義)。

可能與聽覺障礙 /智能障礙/中樞神經系統功能不良/情緒困擾/經驗剝奪 等因素有關,若有上述現象均可以尋求語言治療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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