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遲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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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主公醫院小兒科 林宏琪醫師

  「我家大毛似乎學什麼都比一般小孩慢,一歲才會坐,兩歲半才學走,也不會拿湯匙自己吃飯,現在走路還是常常跌倒,小孩的祖母說我先生小時候也是這樣,等大一點就自然好了,這是真的嗎,我該不該帶去給醫師看 ……. 」

  「我家文文都已經三歲多了,還不會叫爸爸、媽媽,隔壁的謝媽媽說要帶去給醫師剪舌根,但醫師說他舌根不需剪,他的問題是語言發展遲緩 ……. 」

何為遲緩兒?

  所謂發展遲緩兒童﹙簡稱遲緩兒﹚的定義是指未滿六歲的小孩在產前、週產期、產後,因腦神經或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與絕大部分年齡孩子相較之下,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現象。

如何認定寶寶的發展呈現遲緩現象?

  發展遲緩之認定需賴父母的觀察、發展史的收集,長時間的觀察及適當之診斷測量方式。首先,家長應有應有兒童發展的觀念,把兒童發展當作兒童成長的一部份,要隨時向醫師做必要之諮詢,並不是所有的發展問題「等大一點就自然好了」。而對於六歲以下高危險群兒童,如早產兒、先天性畸形兒、曾罹患中樞神經系統感染 ( 如腦炎、腦膜炎 ) 、腦出血、水腦或腦缺氧兒、神經肌肉疾患兒、染色體異常兒、先天代謝異常兒、受虐兒或破碎家庭兒童等等高危險群兒童,家長及專業人員更需要提高警覺,加強把關,因為這些兒童日後發育過程中出現發展異常之機率會比一般兒童高,所以更需經常做發展評估

  所謂的發展測驗,是依兒童發展原理與心理歷程,及心理計量與心理物理等原理編制而成,目的是為測量兒童的發展狀況,並判斷有無發展遲緩,以及作為進一步治療的依據。至於診斷測量工具,目前常見的檢查工具以中華兒童發展量表( CCDI )、丹佛發展篩檢量表 ( Denver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Test) 和貝萊氏嬰兒發展量表 ( Bayley Scale of Infant Development) 較常使用,我們需將測定結果說明給家長了解,並進一步與父母一起探討現階段最適合孩子的養育、教育及治療方式為何。

造成寶寶發展遲緩的原因為何?

  無論在產前、週產期或產後,任何原因造成腦器質或功能性損傷都可能造成種種的發展遲緩。發展遲緩的原因非常多歧複雜,隨著診斷方法的進步更新,我們對其原因也更能掌握。產前原因包括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症候群、遺傳性疾病及子宮內胎兒的各種腦傷。週產期因素包括生產外傷、高黃疸、窒息、代謝性障礙、感染、顱內出血及新生兒痙攣。產後因素包括感染、頭部外傷、中毒、腦病變及各種環境因素 ( 如虐待、忽視、感情剝奪 ) 。而發展遲緩本身也可能是許多進行性代謝或腦變性疾病的先前徵兆。

發展遲緩會不會「痊癒」?會不會造成殘障?

  遲緩兒如及早的診斷及療育,可以透過醫療、教育、福利的介入,讓部分發展遲緩兒童減少未來形成障礙的可能性或是減輕未來障礙的程度。也就是說,經過早期的療育,可以讓孩子的未來障礙程度由重度進展為中度,或由中度進展為輕度,甚至有一部份的發展遲緩兒童可以在經過早期療育之後趕上發展的里程碑。然而也有部分因發展緩現象未獲改善而成為殘障兒童,致使生活和社會的適應能力有問題。

一般遲緩兒常見的發展問題有:

運動發展遲緩 人類的運動,每一個動作均需由大腦在骨骼關節及各肌肉群間做出精密的指揮及協調下才能控制力量、速度及平衡。發展遲緩兒童常就因為腦部功能發展的不良而導致運動上的障礙,如肌肉痙攣、癱瘓無力、失調、不隨意性舞蹈、無法完成該年齡應可完成的動作,粗動作方面如坐、爬、走、跑、跳、上下樓梯等;細動作方面如伸手拿物、手捏物、堆積木、手握筆寫與畫等。嚴重的兒童甚至會有關節攣縮、脫臼,骨骼彎曲變形等障礙。

語言發展遲緩 : 聲音語言的學習與使用是人類最早開始的符號學習,他牽涉三組器官:聽覺系統、中樞神經系統以及構音系統,其中任何一種器官有問題皆會產生語言發展的障礙,而其中又以中樞神經系統最為重要。語言能力剛出生時並不具備,要在隨後的三至五年內逐漸習得。從臨床觀點來分析,語言發展遲緩可分為沒有語言發展、構音異常、口吃、語言無法與人溝通等。

智能發展遲緩 指其高等皮質功能,如判斷、認知理解、辨別、記憶、抽象思考等能力,平均的智能指數 (IQ) 約在 70 至 80 之間,而智能指數低於 70 者可稱為智能發展障礙。

情緒性格異常 如注意力不集中、躁動、自閉、自傷行為、過度緊張、過度敏感、過度恐懼、適應不良等情況。

社會適應及生活自理能力的欠缺 如無法學會各種角色與自我的分界以及人際關係技巧等。

全面性的發展遲緩: 例如各方面能力較同年齡落後半年以上。

如何 早期發現遲緩兒 ?

  要如何及早發現自己的孩子有發展遲緩的現象呢?一是對照(兒童健康手冊)上的(身心發展狀況)欄,看寶寶是否達到期望的發展狀況,如四至五個月時 是否會翻身, 九 至十個月時 是否會爬來爬去, 滿一歲六個月 時 是否能一個人行走, 滿二歲 是否已能跑, 滿三歲 時 是否能一個人上樓梯和騎小三輪車, 滿五歲 時 是否會已能清楚地發音說話, 滿六歲時 是否能自己穿、脫衣服而不須別人幫助等等。另一是利用全民健保之 定期 兒童健康檢查, 於一、三、五、七、十個月、一歲、一歲六個月、二、三、四、五、六歲大時, 直接帶去請小兒科醫師檢查,如身心發展篩檢有問題,可能需轉診至小兒神經科專科醫師做最後的確認及診斷。

如何幫助發展遲緩兒童?

  對於發展遲緩兒童,及早診斷和介入療育服務,是相當重要的一件工作。從出生到六歲是大腦發育速度最快、可塑性最高的時期,利用這個時期做及早的介入,可以相當有效的避免未來不可逆的發展障礙,協助孩子的發展更趨正常,以減輕日後家庭與社會的負擔。在早期診斷、早期療育的工作當中,我們強調「跨專業團隊、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模式,因為要照顧遲緩兒在身心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因此需要專業團共同合作,針對兒童本身與家庭狀況,提供適當的醫學照顧、教導方式、教育計畫與社會福利服務等,通常專業團隊成員包括家長、特殊教育老師、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以提供全方位的療育服務。另外,世界各國的研究報告證明,以家庭為中心的治療模式,藉助父母或其他主要照顧者的積極參與,可以使治療的效果更好。因此如果父母能在家能執行治療人員給予的建議,確實貫徹實施治療理念及內容,隨時給予小朋友適當的鼓勵及刺激,而非只是被動等待接受在醫院或發展中心的訓練,成效才是明顯又持久。

結語

  小孩的成長只有一次,父母應提高警覺,注意小孩的身心發育情形,一旦有遲緩的現象,應立即請教醫師,做必要的檢查和治療,千萬不要到發展異常已經到難以挽救的地步,那就遺憾終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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